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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1142人公告

2017-09-01 10:53:15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六、资格复审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若笔试采取“1+X”模式,则依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3:1-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比例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中予以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10月至12月进行。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

  1.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一种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2.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

  3.进行1+X考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35+专业科目÷1.2×0.35+专业测试成绩×0.3)。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

本文关键字: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安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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