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安徽淮北市市直机关2017年遴选公务员70人公告

2017-09-04 11:48:13 来源:淮北市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增加加分因素,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2年为基数,每多工作1年(实际在岗时间,被县区及以上各级机关借调时间扣除)增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具的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年限证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到市遴选办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遴选办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职位适应和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均差额1人;遴选职位名额3人及以上的,均差额2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名单,报市遴选办审定后,在市遴选办、遴选单位和拟遴选对象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发放报到通知书。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人员正式任职后,须与遴选单位签订不低于2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四、信息查询

  遴选公告和职位表于9月1日在淮北先锋网(hb.ahxf.gov.cn)、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bshrss.gov.cn)、淮北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有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714、3198392。

  监督举报电话:0561-12380、3023006。

  本公告由市遴选办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1.淮北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xls

2.淮北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doc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


本文关键字: 淮北人事考试网 遴选公务员 安徽淮北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