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4 16:51:15 来源:河北新闻网发表评论
卢龙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编外人员160人
为确保2017年暑假后全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6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指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指标
农村小学133人、农村学前教育15人,县职教中心12人。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教师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
卢龙籍考生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非卢龙籍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在我县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按卢龙籍考生对待。卢龙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2.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师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职教中心人员无教师资格证限制。
3.专业要求
报考小学及学前教师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且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报考职教中心金融财会、计算机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法学类包括现实法学相关专业;报考林学果树类包括林学、森林保护、园艺专业(果树方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已就业的公职人员报考须由本单位及其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意见)。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9月11日至9月13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报名及摄像地点设在卢龙县教育局。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共同组织。报名时请考生事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 报名表一式一份,填好内容,贴好照片。
2. 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报到证、2张1寸免冠照片。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当场核验后退还本人,留存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者,请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ntce.cn/),进入“合格证查询”页打印合格证明一份。
四、岗位安置、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岗位安置
学前及小学教育聘用的教师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安排工作岗位时由毕业生按招聘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缺员学校,如成绩并列抽签确定选岗顺序。聘用人员服务期五年,五年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岗位。职教中心聘用人员林学果树类安置到县林业局工作,金融财会类安置到县财政局工作,计算机、法学类安置到县国土局工作。
被聘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及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小学及学前教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职教中心人员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养老保险根据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执行。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今年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卢龙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单位领导组成,负责2017年招聘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研究和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2017年招聘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一切人为因素干扰,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平的考试竞争环境。所有报考人员不要轻信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谣传,谨访上当受骗。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卢龙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7206631
详情登录:
http://info.lulong.gov.cn/content.jsp?code=00038817-2/2017-00318&name=%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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