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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直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111人公告

2017-09-05 17:23:52 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五、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各招录单位申报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该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选调)单位上报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缩减、合并遴选(选调)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个别职位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察与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考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遴选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照1:1的比例集体讨论决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对进入体检名单人员进行体检,标准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由遴选(选调)单位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由招考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遴选(选调)单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4568444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附件:2017年哈尔滨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本文关键字: 遴选公务员 选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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