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辅警人员招聘121人公告

2017-09-11 15:04:40 来源: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辅警人员招聘121人,报名时间及各项安排可查看公告内容。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辅警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经顺义区政府批准,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1名辅警人员。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辅警人员与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121人,设四类4个岗位。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条件、薪酬标准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三)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7日至1999年9月7日);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等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报名及考试

  (一)现场资格审核: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张;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5、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2)。

  资格审核时间:9月18日至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16:30

  资格审核地点:顺义区人力资源市场(顺义区南彩镇后俸伯村农机驾校南侧100米)。

  (二)领取准考证:经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顺义区人力资源市场(顺义区南彩镇后俸伯村农机驾校南侧100米)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一周后在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hyld.gov.cn)公布,报名考生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是否进入考察。

  (五)考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即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以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素质,考察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考察时间以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六)考察结果公布: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可在考察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hyld.gov.cn)查询考察结果和是否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为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拟录用人选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和政审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招聘岗位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必须可以在学信网认证,凡不能认证的学历,不符合相应岗位的报名条件。

  3、《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辅警人员报名表》需填写后打印,于报名现场提交。

  4、政策咨询电话:69441544-51008、51308。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

附件1:招聘简章.xls

附件2: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辅警人员报名表.xls


本文关键字: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辅警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