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秋季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

2017-10-11 14:59:05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发表评论

  5.缴纳考试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10月24日17:00前通过招聘系统缴纳60元考试费,过时视为未缴费。

  6.岗位取消或改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原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10月25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限1次)。不改报或改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人力中心退还考试费。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人员,于10月26日左右开始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共计100道客观题,1道主观题,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初定于10月28日上午9:00-11:30,地点定在北京。具体地点、考场分布、考试要求将于10月26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体育总局研究、确定,并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考生亦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本岗位考生分数。

  六、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5范围且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二)岗位调剂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采用发布公告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即将需要调剂的岗位信息在招聘专栏进行公告,由通过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后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达到1:3、不足1:5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三)岗位递补

  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本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经递补后,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

  面试(加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具体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组织过程中可设置合格分数线。同时,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直接与进入面试的人员联系。

  七、考核与体检

  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招聘单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

  招聘单位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时,因个人自愿放弃、面试(加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不足1:3的,招聘单位可直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达到1:3的,经招聘单位报体育总局批准后,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本文关键字: 国家体育总局 事业单位招聘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