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7 09:20:10 来源: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报名结束后,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申报调剂考生进行排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依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设定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排序后,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比例人数后,不再对其他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
省考录办将于10月19日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告进入调剂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情况和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安排。同时,公布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
面试前,省考录办统一安排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具体组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省考录办统一组织,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省考录办将在省政府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发布调剂面试公告。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60%+面试成绩×40%
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次日,由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省考录办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以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不低于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除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对于该职位末位考生,如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不低于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低于平均面试成绩不能进入体检。
对法医、公安类专业、法院检察院系统要求取得法律资格证的职位和乡镇职位适当放宽进入体检资格,此类职位若出现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的情形时,面试成绩高于65分者,则进入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录用
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示考察合格人员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归口印发录用文件,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部门负责办理考生报到、接收等工作。
调剂工作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调剂。
五、纪律要求
实施空缺职位调剂,是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地区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的重要措施。调剂过程各个环节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有关招考部门,以及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对报考人员存在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调剂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情形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本文关键字: 2017年 陕西公务员考试调剂报名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 CPS网盟合作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3300
Copyright © 2000-2017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