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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10-17 12:06:48 来源:汕尾人才网发表评论

  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9:30—11:3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 成绩查询。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地级市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县、乡镇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上述考生成绩为加分后成绩。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届时在“汕尾人才网”上公布。

  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人员名单待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后在20个工作日内于“汕尾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汕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的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

1.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类).xlsx

2. 广东省汕尾市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xls

3. 报考指南.doc

4. 咨询电话.xls

5.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6.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xls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


本文关键字: 广东省汕尾市 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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