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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447人公告

2017-11-07 09:44:28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发表评论

  五、 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汉语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答题。考试用具由报考人员自备。

  (二)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地点(内地9个省)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12月初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 资格复审

  各师市招聘工作组负责本师市招聘岗位资格的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到各复审点复审。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复审地点:报考第一师阿拉尔市和第十一师岗位的在浙江省;报考第二师铁门关市和第十四师昆玉市岗位的在河北省;报考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岗位的在广东省;报考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和第七师岗位的在江苏省;报考第五师双河市岗位的在湖北省;报考第六师五家渠市岗位的在山西省;报考第八师石河子市、第九师和第十师北屯市岗位的在辽宁省;报考第十二师岗位的在山东省;报考第十三师岗位的在河南省。

  报考石河子大学岗位(包括限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岗位)的复审地点:石河子大学。

  报考塔里木大学岗位(包括限定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岗位)的复审地点:塔里木大学。

  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12月初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 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为小学阶段教材,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为初中阶段教材,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为高中阶段教材。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两项。

  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费用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由各招聘组在资格复审时通知,详见各招聘组《面试通知单》。

  八、 考试总成绩确定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组根据实际确定)。

  九、 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只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组另行通知

本文关键字: 招聘教师 新疆兵团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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