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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2017-12-15 11:14:30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已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人员在体检前2天内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区教委进行资格复审,对签约后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及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解除就业协议。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统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以及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川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9822425(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9872524(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工作留言邮箱:2522912065@qq.com

  附件:

1.附件1: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x


本文关键字: 教育事业单位招聘 免费师范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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