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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2018年公务员考试公告(招录575名)

2018-01-31 12:05:25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二)面试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其参加测评人数比例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法院和司法等部门研究确定。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网站、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镇江市2018年考录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镇江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职位简介表或附件。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511-85340160;

  市委组织部  0511-84435702;

  网上报名及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2555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监督电话:0511-85340908。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市直单位及驻镇省以下垂管机构咨询电话

  2.辖市区咨询电话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6日

本文关键字: 江苏 镇江市 2018年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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