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知道临床助理医师证书和执业证书能同时注册在不同科室吗?相信您看了这篇有关“临床助理医师证书和执业证书能同时注册在不同科室吗?”的文章,您就了解了。详情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
1、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2、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近期广西自治区在桂卫医发〔2018〕12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设置全科医疗诊疗科目和通过全科转岗培训的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中指出:
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能注册一个执业范围,详情建议电话咨询下当地的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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