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和医药领域相关的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医疗保险的相关改革。
一、和药师和药物经济学发展相关的机构改革
(1)药品监督管理职能:①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②省里面设置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市、县级则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行使。
(2)价格监督管理职能: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
(3)卫生部门与药品管理有关的职能: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取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仍然保留了部分与药品管理有关的职能。比如:①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4)医疗保险管理职能: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管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这项改革整合了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民政部的相关职责。
(5)药品招标职能: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对药师和药物经济学的可能影响
(1)药师队伍发展:这次机构改革后,医院药师的管理权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执业药师的管理权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这个前提下,预计短期之内两种药师会维持现状。而将来的一元化管理应该是在《药师法》颁布之后的事情。
另外,医疗保障局的建立对执业药师、医院药师都是利好消息,相信药师在医疗服务中的控费角色将逐渐被认识到。执业药师为了在将来获得有利位置,需要加油提升自己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的能力。
(2)药物经济学的发展:这次机构改革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在筹划国家级卫生技术评估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也在筹划国家级卫生技术评估中心。在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后,这个部门集合了钱(医疗保险)、定价(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成立的卫生技术评估的部门估计也会划入国家医疗保障局。因此,国家级卫生技术评估中心很可能诞生在国家医疗保障局。
附:九张图读懂国务院部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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