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相关规定,广东鹤山予注销医师注册人员名单如下:
鹤山市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相关规定,予注销冯远辉等64名医师(名单见附件)注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彩霞,联系电话:8938848)
附件:注销注册的医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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