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分裂与统一大事简记 (上)
2007-07-13
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不久,就把德意志国家推上发动对外侵略的道路,并同意大利墨索里尼法西斯政权、日本军国主义结盟,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1941年12月9日,中国在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作战的同时,宣布了同德国处于战争状态。纳粹德国被世界反法西斯力量所战败,于1945年5月8日宣布投降。
1945年2月4日至11日,苏、美、英三国首脑在苏联克里米亚的雅尔塔开会,商讨有关最后战胜并占领纳粹德国的计划。会议决定由苏、美、英、法四国军队分区占领战败后的德国,废除或没收德国军需工业,将主要战犯交国际法庭审判。
1945年6月,苏、美、英、法4国成立了“盟国管制委员会”,分区占领德国,共同处理涉及德国全局的事宜。柏林市也划分为4个占领区,由“盟国管制委员会”领导下的“盟国柏林城防司令部”统一管理。这是德国分治的开始。
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苏、美、英三国首脑在柏林附近的波茨坦再次会晤并签署了《波茨坦协定》。协定规定设立中、苏、美、英、法5国外长会议,进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缔结和约的准备工作;划定德波等国边界;确定苏、美、英、法共同占领德国以及商讨成员国间有关其他问题。
1948年6月20日,美、英、法3国占领区合并,实行德国马克新币制。德国在经济上开始分裂。
1949年5月23日,美、英、法控制区的制宪会议通过《基本法》,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美、英、法占领区宣告成立;同年10月7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苏联占领区诞生。德国正式一分为二。
1952年3月10日,苏联政府就缔结对德和约问题照会美、英、法三国政府,建议立即讨论对德和约问题并尽早建立全德政府、草拟和约。
1955年5月9日,西德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5月14日,民德和苏联及东欧国家8国缔结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构成了军事政治同盟华沙条约组织。欧洲分裂成两大对立的军事集团。
从此,东、西德同处于东西方“冷战”、对峙的前哨阵地,互相敌视,互为对手。西德《基本法》要求在自由的自决中实现德国的统一。民德虽然在50年代初曾要求两个德国实现统一,但它后来放弃了这一要求,认为“统一是不现实的”。
1961年8月13日,民德修筑柏林墙,封锁了东西柏林的一切交通往来。
1968年通过的新宪法规定:在平等基础上建立和维护两个德国的正常关系和合作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一项要求。但是西德坚持两个德国不互为外国,不承认有两个德意志民族。
进入70年代,东、西德双方敌视、对峙态度有所缓和。1972年5月26日,东、西德政府在柏林签署第一个国家间条约,即关于运输和交通的总协定。
1972年12月21日,西德和民德签署《两国关系基础条约》,确定东、西德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相互之间的正常的睦邻关系,“互设常驻代表机构”等。
1973年9月18日,东、西德同时加入联合国。
进入80年代,随着世界及欧洲局势的发展变化,两个德国的关系也发生了演变。
1984年2月,西德总理科尔和民德德国统一社会党总书记昂纳克在莫斯科会晤并发表声明,强调两个德国的和平共处对欧洲发展起着有利作用。
1985年3月,科尔和昂纳克在莫斯科再次会晤,称双方愿在1972年两德签订的《两国关系基础条约》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决不允许从德意志土地上再次爆发战争。
1987年9月,昂纳克首次访问西德。
1988年9月14日,东、西德再次达成包括过境、扩建高速公路等协议,进一步发展相互交通往来。
1989年3月30日,民德宣布从4月1日起放宽民德人去西德旅游的条件。
1989年8月起,大量民德公民涌入西德。
1989年10月18日,昂纳克总书记宣布辞职,克伦茨接任总书记职务。11月9日,民德宣布开放柏林墙和两国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