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首页 > 希腊 > 希腊国家概况

希腊政治概况

2007-07-10 


    现行宪法于1975年6月11日正式生效。宪法规定实行“总统议会共和制”,总统为国家元首,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立法权属议会和总统,行政权属总统和总理,司法权由法院行使。1986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使总统权力大为缩小。议会为一院制,主要职能是立法和监督政府工作,由全国普选产生。2005年4月,希腊议会通过欧盟宪法,使希腊成为欧盟25个成员国中第6个正式批准该宪法的国家。

    国家政体

    实行总统议会共和制。议会为一院制。总统是国家元首,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立法权属议会和总统;行政权属总统和总理;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本文中所有内容和图片都来自于互联网,仅为交流信息而用。如果任何人对以上内容有版权申明,请致电010-51660803-110或010-51660803-603,我们将立即删除。任何人如欲使用以上内容,请联系原版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