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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军事

2007-07-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法目前的国防体制是在戴高乐政府1959年“国防组织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总统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在其领导下的国防决策机构包括内阁会议、国防委员会、小范围国防委员会和高级国防委员会,其中内阁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国防政策、任免将级军官,有权宣布总动员、发布戒严令和紧急状态令等。奉行独立自主的防务政策,实行义务和志愿两种形式的兵役制度。法1997-2002年军事纲领法确定用六年时间完成军队职业化改革,逐步以职业兵役制化替代义务兵役制;由核潜艇和战略轰炸机构成海空二位一体的核打击力量;国防工业进一步实施以合并、推动高科技及真正走上市场为内容的改组。2001年7月内阁会议通过2003-2008年军事纲领草案,其中军事装备支出总额为800亿欧元。
 
  武装力量由陆、海、空军和宪兵组成。2002年总兵力44.02万人,其中陆军17.26万人,空军7.1万人,海军5.64万人,宪兵9.79万人,其余总部机关等4.23万人。
 
  陆军主要编成1个地面作战司令部、1个后勤司令部,9个作战旅、2个后勤旅。主要装备有各型坦克834辆、装甲车4950辆、各型火炮802门、各型直升机498辆。
 
  海军主要编有战略海军司令部和水面、反潜、扫雷、潜艇等各专业作战司令部。主要装备有:战略弹道导弹核潜艇4艘、核动力航母1艘、直升机航母1艘、导弹驱逐舰4艘、护卫舰29艘、两栖舰9艘、支援舰30艘。
 
  空军编成6个攻击战斗机中队、7个战斗机中队、2个侦察机中队、14个运输机中队、5个直升机中队、2个电子战中队。主要装备有:作战飞机433架,预警机4架、侦察机45架、空中加油机42架、运输机131架、教练机291架、直升机89架、空地和空空导弹若干。
 
  原属国防部管辖的9.81万名宪兵划归内政部指挥,同警察、海关人员等联合组成28个地区干预治安部队,主要负责缉私、缉毒等任务。
 
  三军参谋长亨利•邦特加(Henri BENTEGEAT) 上将,陆军参谋长贝尔纳•多雷特(Bernard THORETTE)上将,海军参谋长让-路易•巴泰(Jean-Louis BATTET)上将,空军参谋长里夏尔•沃尔西坦斯基(Richard WOLSZTYNSKI)上将,宪兵总局局长皮埃尔•米茨(Pierre MUTZ)。
 
  法战略核力量包括:4艘战略核导弹潜艇、45架幻影2000N型核攻击机、36架超军旗型舰载战斗机,共有145件运载工具和465个枚核弹头,总当量为8190万吨。
 
  国外驻军:2001年法在海外驻军约3万人,其中驻太平洋等地区约2万,非洲地区约6500人,受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指挥的约9000人。驻外部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法海外省和海外领地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保证该地区的安全利益;执行与法签有双边军事合作协定国家的驻军任务;参加联合国维和部队。
 
  2002年国防预算为289亿欧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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