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7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外事部门(单位)、政法机关及其他机构的国际法实际工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基本理论;掌握基本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法知识,熟悉我国的对外方针、政策、外事法律法规;能够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有关国际问题;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外语从事有关业务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
国家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关系史、中国对外关系史、国际组织、海洋法、海商法、空间法、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
实践环节:
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毕业生就业方向:
主要到外事部门、政法机关及其它机构从事国际法实际工作、教学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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