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9 来源:烟台日报
海阳市2007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海阳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海阳籍生源,研究生报考不限籍贯。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8月15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人员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交一寸照片三张,考务费每人80元。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人员于8月23日到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2、考试
笔试时间为8月25日。笔试主要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卫生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总分100分,其中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80分,卫生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2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各专业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研究生或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在“海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rc.com)和“海阳政府网(www.haiyang.gov.cn)公示。若计划数与取得报名资格人数之比少于1:2,则报名人员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操作、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核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政审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人事人才网”和“海阳政府网”上公示。
4、政审考核
海阳市人事局、卫生局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5、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新招考人员实行聘用制,办理人事代理,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和续聘手续;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享受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海阳市卫生局0535-3223940转8012,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0535-322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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