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9 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
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根据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所有报考者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将从考试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组织进行下个程序的选拔。
河北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考试,就是按照其以上性质和目标所进行的考试。考前不指定考试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本考试大纲供考生了解考试的基本形式和有关要求,以利于报考者发挥自己的真实能力和水平,仅供参考。因此,请考生不要把精力用在猜题、押题上。
一、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
二、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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