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公务员招录特点


2008-10-10 来源:新京报 

 

  2009年国家公务员招录11月30日笔试,考生违纪可能5年内禁考公务员


  本报讯 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将于本月15起开始报名,笔试日期为11月30日。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昨日发布公告称,今年共有134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计划招考万余人。


  本月13日以后,考生可在人保部网站(www.mohrss.gov.cn)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招考部门、招考职位信息、招考政策、招考咨询电话以及招考公告等情况。


  招录基层考生不低于50%


  报名则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08年11月30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此次招考公务员将加大从基层和一线考录的力度,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录用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数必须不低于计划总数的50%。其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录用计划中这个比例不低于60%。


  县以下基层职位主招应届生


  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主管部门要求,中央直属机构中县级以下基层职位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


  此外,中组部、人保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制定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考生的行为。对一些违规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中央机关招考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考生,其在5年内也将不得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务员招考。(记者: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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