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9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内外大事记
(2007年1月16日至3月17日)
1月17日,新华社报道,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出通知,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1月2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暂停销售和使用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改革发展工作。
1月23日,新华社报道,据建设部设定的工作计划,今年所有城市和县城镇将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监察部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汇报。
1月24日~28日,一年一度的世界经济论坛年会在瑞士达沃斯举行,来自约90个国家和地区的2400多名政要和各界人士与会。年会的主要议题包括经济全球化、多哈回合谈判、全球气候变化以及中东和平问题等。
1月25日,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宣布,初步核算显示,2006年我国GDP为209407亿元,增长10.7%,增速比上年加快0.3个百分点。
1月28日~2月4日,第6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中国代表团共获得19枚金牌、19枚银牌和23枚铜牌。
1月29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1月30日~2月1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对喀麦隆、利比里亚、苏丹、赞比亚、纳米比亚、南非、莫桑比克和塞舌尔进行了国事访问。
2月2日,中国银监会介绍,国务院批准成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月3日,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成功将北斗导航试验卫星送入太空。
2月3日,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市中心一个繁忙的市场发生汽车炸弹爆炸事件,造成至少130人死亡,200人受伤。这是今年以来在伊拉克发生的伤亡最惨重的爆炸袭击事件。
2月8日,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法塔赫)和巴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领导人在麦加正式签署协议,宣布就组建民族联合政府和重建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等问题达成一致,从而向实现巴勒斯坦内部民族和解迈出了重要一步。
2月8日~13日,朝核问题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三阶段会议在北京举行。在会议结束后发布的共同文件中,六方重申以和平方式早日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各方的共同目标和意志,重申将认真履行在共同声明中作出的承诺。同意在起步阶段根据“行动对行动”原则平行采取包括朝鲜弃核,对朝鲜提供经济、能源及人道主义援助,设立有关朝核问题和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机制的工作组等一系列步骤,分阶段落实共同声明。
2月9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
2月10日,为期两天的西方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德国西部城市埃森结束。会议要求各国采取措施保持经济平衡增长和避免汇率过度波动,并且呼吁尽快恢复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同时关注对冲基金的风险。
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厅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李俊等6名犯罪嫌疑人。这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
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宣布上调存款类年初至今,我国已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2月17日,第57届柏林电影节评委会宣布,由中国导演王全安执导的影片《图雅的婚事》获得本届电影节最高奖──金熊奖。
2月2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了有关伊朗履行安理会第1737号决议情况的报告,报告认定伊朗未能在安理会规定的60天限期内停止铀浓缩活动。
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天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遗传学家、小麦育种专家李振声27日被授予中国2006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歼十工程”获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2月26日~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后,将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2月27日,全球证券市场呈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股市普遍暴跌。继亚太、欧洲、拉美和南非股市下挫之后,纽约股市当天出现“9·11”以来最大跌幅,道琼斯工业指数下跌超过400点,跌幅达3.29%。
3月5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负责人就陈水扁抛出“台独”分裂主张发表谈话指出,3月4日,陈水扁抛出“四要一没有”主张,这是陈水扁赤裸裸鼓吹“台独”、在“台独”分裂道路上又迈出的危险一步。
3月3日~15日,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政治决议等。
3月5日~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月13日~14日,应朝方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访问了朝鲜。巴拉迪说,朝方表示愿意重返国际原子能机构。
3月17日,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今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同时,建设部决定,自今年3月1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
政府工作报告要点
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要点是:
一、过去一年做了哪些工作并取得了哪些成就
过去一年主要做了7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2.加大“三农”工作力度。
3.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4.积极推进改革开放。
5.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6.努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7.继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并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有较大改善。
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有哪些
1.经济结构矛盾突出。
2.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3.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得不够好。
4.政府自身建设存在一些问题。
三、2007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必须把握好的五个政策原则是什么
基本思路和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必须把握好的五个政策原则:
一是稳定、完善和落实政策。
二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三是大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四是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
五是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
四、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以内;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得到改善。
五、如何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1.要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适当减少财政赤字和长期建设国债规模。今年中央财政赤字拟安排2450亿元,比去年预算赤字减少500亿元;拟安排长期建设国债500亿元,比去年减少100亿元。政府投资使用要确保“三个高于”,即: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高于上年。同时,加大对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的支持。2.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3.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坚持扩大内需方针,重点扩大消费需求。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
六、如何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1.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的重点是加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发展科技教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2.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点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搞好重要行业、企业的重组改造,推动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
3.中部地区的重点是继续加强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和农??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4.东部地区的重点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上走在前面。
七、如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要优化进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注重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优化结构,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要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
八、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要加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是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管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
九、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今年集中抓好哪三项工作
一是完善宏观调控体制,坚持政企分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是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十、今年要努力解决哪些事关民生利益的重大问题
1.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
2.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今年要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使农村1.5亿中小学生的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
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此中央财政支出将由上年18亿元增加到95亿元,明年将安排200亿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支出;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
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建立相应的制度。(注:目前教育部直属有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
3.今年在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方面要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二是加快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政府对困难群众给予必要的资助。四是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4.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
5.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体制,切实落实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物权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是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与资本主义物权制度有本质区别。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法,必须全面准确地体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
(二)关于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物权法属于民法,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物权法草案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关于国有财产。物权法草案对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和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关于国有财产的范围。物权法草案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国有财产包括: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基础设施,国家机关和国家举办的事业??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四)关于集体财产。物权法草案依据宪法和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以专章分别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五)关于私有财产。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私有财产日益增加。切实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既是宪法的规定和党的主张,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和迫切要求。
(六)关于征收补偿。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城乡居民的房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
具体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是政府
具体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是政府,而不是人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这也是现行的管理体制。
物权法草案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既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也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关于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授权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其行使职权的特点。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应当依法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五个方面强化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
一是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并规定了哪些财产属于国有财产,防止因归属不明确而造成国有财产流失。
二是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三是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四是针对国有企业财产流失的问题,规定:“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是针对国有财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些规定体现了宪法关于加强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保护的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制定物权法总的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体现和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同时针对国有财产流失的情况,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全面准确地体现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我国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对物权作了不少规定,这些规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企业所得税法要点
新税法的变化及要点主要应关注七个方面。据介绍,新税法出台的意图在于给所有中国的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并通过改进税收优惠,以使其更加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新税法规定了经过多次讨论的、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改变了免税期、优惠税收政策,确定了过渡期条款等内容。具体要点总结如下:
一、税率统一为25%
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除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外(符合规定企业适用于20%的优惠税率),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适用于25%的税率。根据目前适用的税法,内资企业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率为33%,而外商投资企业则可能适用24%或15%的优惠税率。显然,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明显地减轻内资企业的名义税收负担;而对于目前很多享受税率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成本则可能增加。
二、统一税前扣除政策
目前,内资企业在某些费用的税前扣除上,存在一定的限制。新税法取消了这些限制,以期为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平台。
三、免税期及其它优惠税收待遇
现行免税期和税收优惠的改进方式包括:
扩大 某些税收优惠,例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以及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此外,预计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也将会重新修订,使其更加符合国家的经济政策。
保留 对投资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税制允许所得免税,或按15%税率征税,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适用于政府重点鼓励和支持的产业和项目),将得以保留。同样,新税法保留了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的税收优惠。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收入。此外,对2007年2月颁布的财税[2007]31号文件中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的实体),新税法中也包含了对其适用的税收优惠。
替代 新税法规定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实行加计扣除。而现行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将会被取代。
废止 新税法废止的税收优惠包括:
1、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2、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延长的3年减半期
3、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半税率
4、5%或24%的优惠税率
5、再投资退税
过渡条款 目前正在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将会适用于过渡规则。过渡规则的细节请参见下文优惠延续条款部分。
四、优惠延续条款
尽管税收优惠政策有所改变,新税法对于现存的外商投资企业规定了优惠延续性条款。对于目前正在享受15%或24%优惠税率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适用税率将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25%的税率。例如,15%的税率将会依每年2%的比例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25%。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可以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对在某些特定地区,如上海浦东新区和现有的5个经济特区,新注册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适用优惠延续性条款。这些企业或许能够利用现有的"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五、预提税
新税法规定,被动收入适用于20%的预提税率。被动收入是指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资本利得。预计新税法实施细则中会对此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六、反避税条款
新税法强调了中国政府将更加关注税收收入的增长。它规定了更多的,与交易和公司结构紧密相关的经营实质的强制性措施。
新税法引入了受控外国公司条款以加强反避税措??控制低税区的外国公司以享受递延应税收入益处的策略。根据新税法,中国公司和个人保留在国外不合理的被动收入会被视为中国的应税所得而征税。
对于跨国公司,反避税条款将预示着中国税务当局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方法审查这些公司现行的税务架构。在新税法下,中国税务当局将拥有了更多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因为根据新税法,如果中国税务当局认为企业的安排不具有商业目的,他们就有权力在认为必要时,进行纳税调整。
新法认可了成本分摊协议安排,预约定价安排,并加强了对转移定价文档准备的要求。同时,新法并没有排除企业之间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能性。细节预计将会在随后颁布的实施细则中规定。
新税法实施后,常设机构和转移定价实施问题将会变的较现时更为棘手。细节指引期望在可以实施细则中规定。
七、管理机构是居民企业判定的决定性因素
新税法引入了管理机构的概念来判定是否为居民企业。如果一个公司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这个公司就会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在现行的实际操作中,税务当局往往以公司实际注册地点作为判断是否为居民企业的标准。
对此,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国际税务部合伙人倪勇军表示:“中国政府日益增长的对转移定价的关注,以及新近引入的受控外国公司概念、反避税条款和对在对判定中国居民企业规则的扩张上,都有力地表明了中国政府正在逐渐放弃以税收政策作为吸引外国投资的工具,转而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对那些在中国有税收实体的纳税人的税源征收。”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合伙人沈钰文也解释称:“对于跨国公司,反避税条款将预示着中国税务当局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方法审查这些公司现行的税务架构。在新税法下,中国税务当局将拥有了更多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因为根据新税法,如果中国税务当局认为企业的安排不具有商业目的,他们就有权力在认为必要时,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新税法实施后,企业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安永的专家提醒,在中国经营的跨国公司评估新的税收优惠并且考虑如何将其最佳地应用到中国的新投资中;审阅现行的转移定价政策及其合规性;审阅供应链和其它筹划方案以确保其符合新税法和反避税条款的规定。此外,跨国公司可以考虑提前筹划以保证中国公司与全球的税务政策和安排一致。在2007年用股利进行再投资。这可能是再投资退税政策有效的最后一年。安永并建议跨国公司考虑在开征股息预提所得税之前将股利分回及考虑利用税收协定筹划策略来应对被动收入和常设机构事宜,并关注新的税收居民规则以防止无意间比如因为在中国举行管理层会议而被认定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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