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0 来源:安徽商报
7月8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今年司法考试我省的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从本月开始至7月20日,全省17个省辖市均设有报名点。省司法厅特别提醒,今年报名方式与去年相比略有调整,并且,今年的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共同构成准予考试的有效凭证。
本月开始现场确认审核
今年我省司法考试的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全省17个省辖市均设有报名点。今年报名方式采取了网上预报名、现场审核、两次打印准考证的方式,具体步骤为:第一步:考生网上预报名并获取网报号和密码,第二步:市司法局现场审核并当场发放准考证主证,第三步:省司法厅复审并生成准考证副证,第四步:报名人员凭网报号和密码或身份证件号和密码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
特别提示:今年的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共同构成准予考试的有效凭证。考试时,考生应同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主证、副证进入考场。另外,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的时间为8月22日至9月10日,如果报名人员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无法自行打印副证的,可通过准考证主证上的联系方式提前与报名点联系、申请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领取副证,领证具体时间由各市司法局确定。
外省在皖人员可参考
户籍不在我省但是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市司法局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但在现场确认时,须向报名机构提交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证明。
根据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驻偏远地区的军队现役人员,在地方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以在我省各报名点报名考试。
自考合格者可参考
除2009年应届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补办毕业证明,持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名,考生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后,应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期限截止前提交毕业证书,不能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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