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09:10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人民网北京11月26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今天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台湾考生参加司法考试的情况还不错,通过率超过5%。台湾居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在大陆执业的具体办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拟之中。
有记者提问,国家司法考试日前公布了分数线,台湾考生通过了多少?台湾居民如果取得了大陆司法考试的职业资格之后,在大陆执业有什么样的规定?
对此,范丽青表示,11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这次司法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360分。今年有818名台湾考生报名参加,实际参加人数为658名。据初步了解,台湾考生的考试情况还是不错的,通过率超过5%。
范丽青说,台湾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现居住台湾岛内的,可在接到《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按照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关于台湾居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在大陆执业的具体办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拟之中,将适时发布。(记者:邓志慧、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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