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1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相关专业(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一门专长科目。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法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出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 9月14日 | 下午2:00-5:00 | 审计 | 180分钟 |
|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 | 150分钟 |
| 下午2:00-5:30 | 会计 | 210分钟 | |
| 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经济法 | 150分钟 |
| 下午2:00-5:00 | 财务成本管理 | 180分钟 |
五、报名:
1.报名日期:2007年5月21日——5月31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县(市)考生到所在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报名,嘉兴本级考生统一到我局会计管理处报名。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交纳报名考务费50元,报名时需填写考试报名表。老考生凭“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卡”(IC卡)报名,如IC卡遗失必须先补办IC卡;新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本级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现场摄像取照)。
六、其他:
1.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实行5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
2.在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为9月17日上午9:00-11:00。参加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已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并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通过英语测试发放合格证,并记入行业基本信息,该项测试合格证不作为取得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
3.咨询电话:0573-2031504、203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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