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卖房所得将在个税申报中单列


2007-11-16 来源:考试大 

 

   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使用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申报。


  主要变化:


  一、对个人职业信息采集更加细化


  基本信息栏,对于纳税人的职业信息更加细化,增加职务一栏;对任职、受雇单位的信息采集,细化为三项,任职、受雇单位名称,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


  二、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明确列入申报项目


  所得项目仍为11项,但将其中财产转然所得栏细化为,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三、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便于填列


    将原抵华日期一栏更改为在华天数。


    单独设立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信息采集栏,包括经营单位纳税然识别号和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两项。


    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一栏


    增加减免税额一栏将


    将原来应补(退)税额拆分为应补税额和应退税额分别填列


    将身份证照号码栏用隔线表示,便于填列增加一个备注栏,便于补充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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