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
| 填报方式
| 详细规则
|
北京
| 部分平行
| 本科二志愿、征集志愿、专科批次的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其余为顺序志愿。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向学校提供档案。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向学校提供档案。
|
江苏
| 部分平行
| 2008年我省继续在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 7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本科和专科分别可填报3所和5所。
|
天津
| 部分平行
| 本科一、二批A/B类设平行二志愿;
|
河北
| 部分平行
| 本科提前批(A、B)、一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征集志愿。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2.本科二批(A、B)、三批、专科一批和二批设一志愿和征集志愿。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
|
山西
| 部分平行
| 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
辽宁
| 部分平行
| 第一批本科A段设三个平行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B段,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有序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参考志愿
|
吉林
| 部分平行
| 提前批次录取志愿栏设置3个学校志愿,以后各批次除设第一志愿外,其余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
山东
| 部分平行
| 1.本科一、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和2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本科三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5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 1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专科(高职)一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2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二批可填报1个一志愿、6个平行二志愿院校……
|
河南
| 部分平行
| 考生每批可按顺序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可以各填报1个学校、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艺术类除外),可填报1-4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各填报1-2个专业。以上志愿均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或系(科),不填视为不同意调剂。
|
湖北
| 部分平行
| 我省只在第一、二、三、四批的第二??续维持近几年志愿结构不变。录取过程中,省招办对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需补录的高职高专计划实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全省考生都在网上填报。
|
四川
| 部分平行
| 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
重庆
| 部分平行
| 重庆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志愿设置为: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设一个一志愿和一个二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均设一个一志愿、两个平行的二志愿和三个平行的三志愿;高职专科二阶段设三个“平行志愿”。
|
贵州
| 部分平行
| 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和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设立第一志愿和平行志愿。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于未录满的院校,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投档。
|
陕西
| 部分平行
| 提前录取批次的本、专科文史、理工类均设1个第一志愿、2个平行的第二志愿;一、二、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以及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每批次均设1个第一志愿,3个平行的第二志愿。……
|
甘肃
| 部分平行
| 每批次设一个第一志愿和三个第二平行志愿。第一志愿考生可填报四个专业,每个平行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
|
新疆
| 部分平行
| 1.本科零批次:设三个志愿,二至三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专业 2.本科一批:设九个志愿,三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专业。 3.本科二批:设九个志愿,三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
|
湖南
| 完全平行志愿
|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下同)志愿栏设3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非军事院校志愿栏设3个直接志愿(分一、二、三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另设一个定向就业志愿);本科一批志愿栏设3个学校的平行志愿;本科二批志愿栏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
|
上海
| 完全平行志愿
| 文科、理科第一本、二本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零志愿、提前批及艺术类、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
|
安徽
| 完全平行志愿
| 本科院校的一、二、三批次均设平行的4个院校志愿,高职(专科)院校一、二批次均设平行的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文理科提前批次及艺术、体育类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
浙江
| 完全平行志愿
| 1.本科各批(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中均包含三所高校,高职高专(第四批)的平行志愿中包含五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专业志愿6个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各批征求志愿均包含三所高校(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提前批仍实行传统志愿,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参考志愿(四所高校)共六个高校志愿和高校服从志愿。
|
江西
| 传统志愿
| 08年江西省填报志愿方式和去年相同,即对第二志愿仍旧实行平行投档,但第一志愿不实行平行志愿。
|
广东
| 传统志愿
| 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成绩实行分时分段填报,即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为第一、第二、第三共三个分数段,符合各分数段要求的考生对应在三个时间段内上网填报及办理志愿确认手续。不符合填报时段及分数段要求的考生不能上网填报。
|
广西
| 传统志愿
| 本科八批次,每个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 专科三批次,每个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
|
福建
| 传统志愿
| 今年我省首次实行本、专科分开填报志愿。今年本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本科提前批,7月13日10:00至16:00前;本科一批,7月20日10:00至16:00前;本科二批,7月28日10:00至16:00前;本科三批,8月4日10:00至16:00前。届时,考生可到县(市)区高招办根据自己意愿填涂《考生征求志愿卡》。
|
海南
| 传统志愿
| 本科第一批A段设3个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B段设5个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他批次均设有6个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各批的每所学校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专业志愿
|
黑龙江
| 传统志愿
| 按省招生办法规定执行。
|
内蒙古
| 传统志愿
| 按省招生办法规定执行。
|
西藏
| 传统志愿
| 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七类:(1)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4)音乐专业;(5)美术专业;(6)体育专业;(7)按艺术类分数线录取的文艺专业。
|
云南
| 传统志愿
| 依据省招生规定执行。
|
青海
| 待查
| |
宁夏
| 待查
| 今年,我区仍实行公布分数后填报志愿的办法,继续分卡、分时填报志愿。即考生先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志愿,本科录取结束后,再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实行单独填报志愿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