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1 来源:大河报
18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文秘专业课堂上,老师和学生正如火如荼地商讨怎样抢银行。这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原来却是老师在对之前布置的作业进行点评。这名老师两周前要学生写一份“打劫银行”计划书,要求在7分钟之内完成打劫。他称这是哈佛大学曾用过的教育手法,目的是锻炼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人力资源配置能力,学生们普遍反映作业题有创意,受到启发。
诚然,这是项目管理课程的一种淡化基础理论,注重实践操作性的学科教授技法之一,目的不外乎是为了锻炼和提升被培训者对项目难度等的划分能力,从而使他们在企业管理的实践中从时间、效率、兼顾人员配合上进行优选,以达到始终走在竞争对手前面的商业目的。但对中国大学的本专科学生,特别是那些刚跨进大学校门的十七八岁的孩子来说,布置这样的“实例”作业还非常不合适。特别在我国不少的大学校园,诸如大学生心理疏导教育缺失,加上大学高学费现象、毕业就失业的怪况、荒诞颓废风潮等的侵入,完全可能让学生将“抢银行”的虚拟教案幻化成现实中的悲剧。
另外,说严重一点,不管在美国教授“打劫银行”是否触犯法律,但在我国的法律语境下,这名教师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据《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名课堂教师授课的动机,不管是否出于教授学生的思辨力,其行为就已明显属于“传授犯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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