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31 来源:红网
前两天,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文秘专业课堂上,老师和学生如火如荼地商讨如何“打劫银行”,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原来,这是任课老师在点评作业,而在两周前他要求学生写一份“打劫银行”的计划书,称目的是锻炼文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人力资源配置能力。(3月20日《信息时报》)
消息甫出,网上质疑声音此起彼伏,一个颇有代表性的观点就是“教师有教唆学生抢银行之嫌”。对此,笔者不以为然,这不过是一个教育创新罢了。
我们首先必须厘清一个概念:让一个人懂得更多的抢银行“知识”,并不等于教唆他抢银行。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说这份策划书是银行面试这些大学生时的考题,就完全可以理解为“想让新员工换位思考”,尽可能想到各种作案手法,以提高防御能力。
事实上,若真要把犯罪知识的增多与犯罪率的提高看成正比关系,那我们在生活中还要担心许多事。比如,要掂量掂量书店能不能卖刑侦学的课本,因为对有犯罪意图的人来讲,破案知识就是作案知识。又如,警察要特别留意防抢演练中的“劫匪”,因为他有较多的“抢劫经验”。可这不荒唐吗?
其实,这个社会每天也在到处“传授”作案知识。比如,警方提醒不要把包放在自行车前框,实际上也在告诉人们抢前框的包成功率更高;报纸提醒读者最近又出了新骗术,实际上也教会了一些人新骗术……但你能说这些提醒没有必要吗?如此说来,尽管这些直接或间接传播的作案知识难免会诱发个别人犯罪,或者提高作案“能力”,但这也是必要的社会成本。
就像当初笔者在上法医学的时候,老师说“把尸体支解成块后沉入湖底,就不容易浮出水面”,而大家根本不用担心我们会因此想着杀人抛尸。难道因为一份“打劫银行”策划书,社会就要担心一些学生会蠢蠢欲动?我们不妨换个角度考虑问题:倘若哪一天这些大学生遇到劫匪抢劫银行,不论他们是银行职工还是普通顾客,或许因为这次策划经历,而提高了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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