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 16:32:41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为方便考生尽快取得成绩通知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应广大考生需要,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邮政EMS合作,将采用邮寄的方式发放2016年度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含古汉语成绩通知书)。鉴于2016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工作统一使用全国报名服务平台,需待报名结束后整理有效报名数据,导入“证书网上邮寄系统”,方可开放邮寄预订缴费工作。为此,请已经完成报名工作的考生于2016年1月上旬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关注办理邮寄手续的具体通知。
4、如果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拨打电话12333(考务咨询电话)、95516(银联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5、如遇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的情况,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
6、报名及缴费成功后,如需开考试费发票,请于2016年1月4日至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7:00)持《申报表》和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7、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8、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附: 1、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等级和语种说明
2、征订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用书须知及有关预订事项的说明
3、市职称办指定培训院校联系方式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
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等级和语种说明
1、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如下表(津人专[1998]42号):
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教、科研、卫生和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他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凡符合原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文件规定的可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或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注:表中“县及县以下”在我市指蓟县。
2、语种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其中英语语种设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职称古汉语考试由我市自行组织,同时进行考试。
3、特别提示
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系列按规定和要求执行;驻津单位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按规定和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