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培训班
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金融 新东方在线 > 金融 > 金融 > 正文

上交所接受科创板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和成交原则

2019-08-16 10:38:26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费直播课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交易时间和申报时间、参与方式、成交原则做出了规定。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交易时间和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提示投资者,尽管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是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但交易所接受交易参与人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则包括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30。在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投资者可以撤销,但撤销指令经交易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开市期间停牌的科创板股票,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停牌当日复牌的,已接受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交易所交易主机后续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已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

  投资者应该如何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投资者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限价、委托数量等内容。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成交原则是怎样的呢?

  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需投资者关注的是,如果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如果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收盘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本文关键字: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

分享到:

网友热搜

微博关注

  • 初级会计师网络辅导班
  • 初级会计考试培训班
  • 注册会计师培训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