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培训班
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会计 新东方在线 > 会计 > 会计 > 正文

会计知识:货物退回会计分录

2021-07-20 17:11:07 来源:网络发表评论

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费直播课

会计知识:货物退回会计分录。会计知识资料分享中:新东方财经网发布初级会计、cpa和会计实操等资料,供会计人学习。

货物退回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销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到货时间、品种等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销售退回的处理方式:

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报出)退回,冲减报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退回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同时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折扣、折让;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分享到:

网友热搜

微博关注

  • 初级会计师网络辅导班
  • 初级会计考试培训班
  • 注册会计师培训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