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训练营

牢记核心词

学习得礼盒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3考研考场查询

2022-12-23 11:54:55来源: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3考研考场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本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459-6819132、0459-6819134

  电子信箱:byndyzb@163.com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63319

  考场对照表


本文关键字: 2023考研考场查询

考研实用工具
  • 考研历年真题

    考研近十年真题(政数英+专业课)

    冲刺备考,刷题首选!

    PDF电子资料可以下载打印附解析

    点击下载
  • 智能择校小程序

    考研智能择校小程序助力择校

    选学校选专业有难度?快速测评帮你智能规划!

    收录全国800+院校信息

    立即测试
  • 英语能力测评

    考研英语能力测试

    清晰了解自己的英语水平,英语学习打破瓶颈!

    在线测试,快速出分,专业报告!

    点击测试
  • 公开课小程序

    考研公开课小程序

    集锦名师大咖,考试精讲,免费体验!

    0元在线免费听,好课不容错过!

    点击听课
  • 公开课小程序

    考研正价课试听

    政数英+专业课+管综

    随时随地免费听,更有好礼等你领!

    点击试听
更多>>
更多内容

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服务号

获得21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

1.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识别上方二维码;
2.点击【关注公众号】,获取资料大礼包。

考研资料大礼包
近10年考研真题及答案免费下载
更多>>
更多公开课>>
更多>>
更多课程>>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