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至30天。
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持续15至30天,认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然后向认定合格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应使用系统规定软件打印,确保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和持证人基本信息等与认定系统中的信息完全一致。认定合格人员根据认定机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现场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有效期之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
2、户籍是本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在本省居住的已毕业考生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4、由本省规定体检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个人最近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标注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