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局部地区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要,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将我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应在首场考试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在2023年12月23日早8:00后)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按照前期疫情防控通告要求,及时申领健康码,并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三、考生须下载《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如实填写个人体温记录,签署健康情况声明书,并于首场考试时交至考点。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
五、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但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凭医院证明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个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持学生证)。
3.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
4.学历(学籍)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并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咨询招生单位。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其他招生单位或报名点所需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