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报考全国专业硕士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支持党领导,品德良好,守法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认可本科学历的人员。
②取得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学位满2年(从毕业到入学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本科毕业生认可学位,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具体学术要求的培养目标,根据本科毕业生同等学术身份参加考试。
③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管理联考等专业。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项目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硕士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取得认可的高职院校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律)
法律(法律)专业硕士招生考试报名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的要求。
(2)申请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只有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大专法学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毕业生可以申请)。
法律(非法学)
法律(非法学)专业专业硕士招生考试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的要求。
(2)申请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在普通高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法学毕业生不得申请)。
其他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法律(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项目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硕士竞赛组织以外其他专业硕士入学考试,必须符合基本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