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4.在通过全部同等学力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通过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考试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另外,部分院校和专业是需要在职人员的用人单位同意在职考研才可招收。具体可咨询相关院校招生处。
一、同等学力条件要求
选择护理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类型的人员,其课程班的条件要求较为宽松,申请者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就能报名,没有其他的附加条件。学习期满想提升学位层次的人员,须是大学本科毕业,且已获学士学位满3年及以上。
满足条件要求的人员可登录院校网站报名,待资质审查通过后,学员即可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费用进校上课。结业人员在满足申硕资格的前提下,可登录学位网报名。全国统考成绩合格且通过论文答辩,获授硕士学位证。
二、专业硕士条件要求
选择护理在职考研专业硕士类型的人员,其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能直接报名(含应届生),没有其他方面的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生需要满2年及以上才可以报考。
满足条件要求的人员须登录研招网报名,之后完成现场确认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在学习期内修满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可获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