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情况
1、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的。
2、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重复支付的。
3、网上报名支付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进行了“取消报名”的。
4、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南)
不退费
1、未按规定进行信息确认。(天津、山西、吉林、江苏、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宁夏)
2、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导致未通过报考点资格审核或被招生单位拒绝报考。
3、没有参加考试。
4、考生的自身原因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的应届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时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根据满足招生单位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申请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高等院校,并且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申请者的年龄。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证明信;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