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2、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
2、具有国民系列教育(如统招、自考、成考等)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对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或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的人员,还需满足相应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