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课:政治、英语(考英语一)。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专业综合课(宪法,法理学,法制史)。
专业基础共150分(刑法75分,民法75分)3个小时,专业综合150分(法理60分,宪法50分、法制史40分)3个小时,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共两张卷子共300分。
英语一:
考生应能熟练地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
大纲没有专门列出对语法知识的具体要求,其目的是鼓励考生用听、说、读、写的实践代替单纯的语法知识学习,以求考生在交际中更准确、自如地运用语法知识。
英语二:
考生应能熟练的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其中包括:
①名词、代词的数和格的构成及其用法;
②动词时态、语态的构成及其用法;
③形容词与副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的构成及其用法;
④常用连接词的词义及其用法;
⑤非谓语动词(不定式、动名词、分词)的构成及其用法;
⑥虚拟语气的构成及其用法;
⑦各类从句(定语从句、主语从句、表语从句等)及强调句型的构成及其用法;
⑧倒装句、插入语的构成及其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