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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23研究生报名公告

2024-11-14 0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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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对于报考大连医科大学并选择该校报考点的考生,相关的事项公告也如下所示: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一、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8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589人,……

1大连医科大学2023研究生报名公告

2023年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对于报考大连医科大学并选择该校报考点的考生,相关的事项公告也如下所示: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8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589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1091人(包括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拟转入147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后续,我校官方网站将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一)《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545.htm附件1)。
  (二)《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即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培基地拟招生计划)(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545.htm附件2)。
   我校部分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具体专业及拟招生计划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545.htm附件1。
二、奖助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4〕376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同时学校设立特别困难补助,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其中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我校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报考时满足我校提出的学业要求者(即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两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我校通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我校通知)。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存在违约情况的本科定向毕业生,不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因存在违约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一)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接收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考生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须一致;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即各专业),均接收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个别领域除外,详见本条(三)和(四)有关规定〕。
(三)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的考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相对应的专业学位领域,即:“临床检验诊断学”、“麻醉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科学”、“眼科学”。
(四)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影像学的考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三个专业学位领域。
(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中“健康管理”专业,仅接收医学、管理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六)“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各研究方向,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各研究方向,仅接收医学、管理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八)“药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药学”专业学位接收药学、临床药学、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等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九)“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学术学位),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术学位),仅接收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中医”专业学位各领域,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护理学”学术学位及“护理”专业学位,仅接收护理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一)“生物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学术学位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二)“心理学”学术学位,仅接收医学类和心理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三)“人文医学”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优先接收医学、心理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科技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四、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站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姜老师
电 话:0411-86110153
电子邮箱:dyyjszs@163.com
咨询方式:请考生实名加入“大医2023硕士招生咨询群”(QQ群号155528109),学校将安排专人解答考生报考相关问题。
通讯地址: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邮编116044)

以上信息均来自于院校官网,同学们也可以访问官方网站查询,以下是具体链接:http://www.dmu.edu.cn/,http://yjs.dmu.edu.c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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