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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梧州市基层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4-03-24 10:01:54 来源: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为新成立的龙圩区、新设立的社保经办服务部及人力资源市场等开发基层协管员公益性岗位56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一)龙圩区交通协管员27名。

  (二)3个城区社保经办服务部协管员18名(其中,龙圩区社保服务部12名,万秀区、长洲区社保服务部各3名)。

  (三)市社保经办服务部安全协管员6名。

  (四)市人力资源市场及人才市场安全协管员5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为梧州市区(含城区所在乡镇),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申请基层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工作:

  (一)近年毕业仍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市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的特困家庭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及“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其中安全协管员优先招聘有就业意愿的退伍军人及有保安证的失业人员。

  交通安全协管员主要是协助交通警察做好日常交通管理辅助工作,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18岁至3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重听,无斜视,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中专以上学历。公安院校毕业、部队复转军人、有计算机技能、车辆驾驶技能、写作特长、水电维修专长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并择优录用。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4月5日。

  (二)报名程序: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梧州市人才网下载填写《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持此表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退伍军人持《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持该证)到市“安居乐业工程”统筹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市西堤三路11号二楼,电话:3817003)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市新兴三路63号,电话:6029033,联系人:欧丽华)办理报名手续。

  (三)审核及测试

  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测试,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体检

  根据测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

  (五)聘用及培训

  市人社局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分配工作岗位。人员报到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测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正式上岗前由各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由单位确定。

  四、有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若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用工单位同意后方可离职。

  (二)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可享受现行协管员的政府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1.岗位补贴。政府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300元的岗位补贴。

  2.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为签约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3.享受补贴年限按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档案管理。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统一由市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代管;其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在城区或单位。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9日


本文关键字: 梧州市 基层 协管员 公益性 岗位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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