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辽宁科技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4-06-04 18:38:56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辽宁科技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4]33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科技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考试考核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原则上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的条件执行。

  应聘者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4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科技大学校园网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www.ustl.edu.cn)进行报名。(报名入口>>)  报名期限为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ustl.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在校园网公布。笔试科目为两科:报考管理岗、辅导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与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绘画类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英语、命题设计;报考艺术表演类、体育类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计算机应用、专业技能;应聘其他专业教师、科研、教辅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笔试总成绩按两科成绩5:5的加权分计算,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面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在校园网(www.ustl.edu.cn)公布。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并在校园网(www.ustl.edu.cn)公布。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