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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2014-06-25 15:45:35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发表评论

  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浙江省招生)。

  一、报考条件(招生对象)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1、2或1、3)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计划

  拟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名。

  三、报名流程与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报名费实行网上交费,共160元(每门考试科目80元)。

  考生请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网报时请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要求见网报须知,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报选择考点时,请选择就近的考点。

  (二)现场确认

  网报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14年7月11日至14日期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

  (3)网报后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现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考生可以就近选择,但须与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考点一致。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

  2014年7月11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

  2014年7月10日(8:30—14:30)在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蒲中路155号,只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其电子照片。

  (三)其他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

  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2014年10月26日(周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机器验证第二代身份证件。

  考试地点:在各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英语(其中学科教学(英语)考英语二)实行全国联考;

  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包括面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各领域专业考试科目见附表,考生在成绩合格后在复试时进行考试。

  参考书目: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五、复试与录取

  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按我校复试通知,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本科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因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择优录取。

  六、学习年限与学费

  学习年限为2.5-4年,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课程,成绩合格,获得所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费共15000元(脱产学习一年)、18000元(在职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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