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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4-06-27 16:33:59 来源:内蒙古大学发表评论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必须满足报考类别的毕业年限、学历等全部报考条件,复试时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录取,详情见本简章第五条资格审查部分。)

  一、招生类别及限额

  二、报名办法

  三、报考条件、考试科目

  (一)法律硕士( J.M )(咨询电话: 0471-4994380,4996337)

  (二)工程硕士

  (三)公共管理硕士( MPA )(咨询电话: 0471-4994146,4993622)

  四、考试大纲

  五、资格审查

  六、录取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一、招生类别及限额

  内蒙古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硕士(J.M)、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

  具体招生专业及限额见表1 、表2 。

表 1

学位类别及代码

招生限额

法律硕士( 035100 )

75

工程硕士( 085200 )

120

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 )

100

表 2 我校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及其代码

工程领域名称

代码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控制工程

085210

计算机技术

085211

软件工程

085212

化学工程

085216

环境工程

085229

生物工程

085238

  二、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 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 http://www.chinadegrees.cn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 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 ),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考试科目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

  (一)法律硕士( J.M )

  1 .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

  2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 3 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二)工程硕士

  1 .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 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 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 .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专业考试,共计2门。 其中, GCT实行全国联考。

  考生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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