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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郑州新密市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人公告

2014-08-22 17:48:20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密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名,全供事业编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0名,其中:语文教师9名、数学教师7名、英语教师10名,物理教师5名、化学教师3名、生物教师8名,政治教师3名、历史教师3名、地理教师2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硕士学位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高中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的代课教师可放宽到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3.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报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5.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具有2年及以上高中教师任教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资格确认、试讲、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密电视台、新密门户网站、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和新密教体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2014年8月28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新密市教体局备案且在高中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的代课教师还须提供近2年的教案、学校开具的任教证明。报名时交图像采集费、笔试考试费42元,并填写《新密市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逾期不再受理。

  4.提供考务费免费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图像采集费、笔试考务费。拟免缴图像采集费、笔试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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