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2014-09-03 16:09:46 来源:李沧区人才网发表评论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二)聘用有关规定

  对经聘用的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有关考试信息在李沧区人才网(http://www.qdlcrc.com)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了解最新情况,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二)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明确相关事项

  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

  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014年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计划表.xls

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诚信承诺书.doc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