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山东济南长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9-03 16:15:24 来源:济南长清人才网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及以下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专科及以下毕业生,不含驻济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9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要求详见《2014年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 9月16日-9月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局五楼会议室。

  9 月2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 聘 人 员 需 在 报 名 前 登 录 济 南 市 长 清 区政 府 网(www.changqing.gov.cn)或 济 南 长 清 人 才 网(cqrc.jncq.gov.cn)下载打印《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表内“本人承诺” 必须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进行解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16日之前取得)(第一学历和后学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