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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4-09-05 15:29:04 来源:攀西人才网发表评论

  为满足我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教育网(http://www.pzhedu.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教育局2014年部分直属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二) 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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