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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田林县直事业单位选调65人公告

2014-09-16 11:47:58 来源:广西田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田林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2014年第一次人事调配工作会议精神,决定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全县在职在编人员择优选调到县直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田林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飞龙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陶国铭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何建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杨国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 琅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戴成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绍壮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赖国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杨保学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国性 县财政局局长

  黄 柯 县编办主任

  凌安荣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赖国康同志兼任,成员从县人社局、编办等相关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二、选调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选调、人岗相适。

  三、选调的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有21个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岗位共43个,选调人数65人(具体详见附表)。

  四、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为全县财政拨款的在职在编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依法行政;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参加选调人员须工作满2年以上(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工作满3年以上者须近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工作满2年者须1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

  4.具有独立完成选调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条件。选调岗位属事业单位并已经过岗位设置的,按选调岗位级别进入岗位,并执行相应的岗位级别待遇。

  5.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公布选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选调简章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电视台、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布简章(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 2014年9月1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6日 – 2014年9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田林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职在编证明、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选调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选调资格,且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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